食品回收新闻

上海过期食品销毁告诉你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别急,可向超市主张10倍赔偿!

来源:      2019/12/5 9:34:55      点击:

在日常购买食品时,如果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退还货款外,还可以主张货款十倍赔偿,造成损失的,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食品销售者或生产商索赔。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等。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相关案例
在(2018)京0101民初1260号赵帅(原告)与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被告)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在被告下属分公司平新城超市购买牛奶坚果味威化饼干与奶洇巧克力味威化饼干,共303.6元。经法院查明,涉案商品中加入了不允许直接加入氧化铁红,且涉案商品存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问题,通过标签形式和外观即可判断,负有审查义务的平新城超市其对此应当明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赵帅要求被告平新城超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原告为购买涉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支付的货款303.6元,应视为其受到的损失。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303.6元的诉讼请求以及要求被告赔偿3036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